学校开展2021年度教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工作评价

作者: 来源: 时间:2022-01-06 15:39:42 点击数:

教学质量评价是学校实施教学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是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学校可以从中了解教学运行状况,总结和推广先进教学经验,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为此,学校从2021年起将教学院年度教学质量管理工作评价作为教学质量评价的内容之一。

2021年12月13日,学校发布了“关于开展2021年下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院年度教学质量管理工作评价工作的通知”,并制定了教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工作评价方案。2021年12月27日至12月31日,教学督评与教师发展中心协同教务处,分文、理、工、艺体四个专家小组到教学院进行检查评价。评价方式和内容如下:听取教学院教学副院长关于本院教学质量管理工作的专题汇报及查看相关质量管理支撑材料;检查教学院组织全体教师学习、践行《湖南文理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情况;检查教学院科级以上干部本年度听课记录本,统计听课节次数;检查本年度学院试卷管理及对课程考试试卷审核情况;检查本年度学院对教案的审核情况;检查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展情况。

各教学院高度重视此次教学质量管理评价工作,学院在校的院长、书记都亲自参加汇报会,教学副院长都精心准备了汇报PPT,教务管理人员积极配合专家检查,专家们对教学院存在的个别教学质量管理问题进行了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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