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文理学院2024-2025学年“教学质量优秀奖” 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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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1-03 23:17:30 点击数:
各教学院、芙蓉学院:
为奖励优秀,表彰先进,激发广大教师的教育教学热情和活力,更加热爱教育事业,争做教育家型教师和“大先生”,根据《湖南文理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校政字〔2023〕45号)文件精神,湖南文理学院2024-2025学年教学质量优秀奖推荐与评选工作于11月3日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评定一等奖与二等奖各若干名,全校奖励名额不超过30名,其中一等奖不超过获奖人数的三分之一。芙蓉学院可参照此办法另行自主评选3名。
二、评选办法及申报条件
按照《湖南文理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校政字〔2023〕45号)文件实施。
参评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爱岗敬业、治教严谨,近三年无任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2.学年内每学期必须担任至少一门课程课堂教学,且学年内本科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00 课时。
3.学年内两学期教师教学质量测评总分均排在本学院前20%。
4.积极从事教学改革研究,学年内(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发表省级及以上教研教改论文(署名为本校第一作者)1篇以上;或以本校为第一单位主持了校级及以上教研教改项目(包括国家级、省部级教改项目、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及校级教改项目);或以本校为第一单位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比赛个人奖,包括省普通高校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省普通高校教师信息化教学竞赛、省普通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比赛、省级及以上普通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
三、工作程序
1.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各教学院要严格按照校政字〔2023〕45号文件要求推荐,推荐人选不超过本学院承担教学任务教师总数的10%,推荐结果须在本学院公示三天。
2.11月20日下午5:30前,各教学院将推荐对象的《湖南文理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申请表》(附件1)、《湖南文理学院2024-2025学年教学质量优秀奖推荐统计表》(附件2)及推荐对象的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和目录的纸质档和电子档送交教师发展中心(逸夫楼B406),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孟越 13975171304;邮箱:917515829@qq.com
3. 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专家评审
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对推选教师报送的材料进行评审。
4. 学校研究决定。
5. 评审结果公示三天。
6.芙蓉学院自行组织专家评选,评定的获奖人数不超过3人,一、二等奖比例为1:2。评审结果由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11月26日下午5:30前交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孟越老师(逸夫楼B406)。
7.学校发文表彰,颁奖,并宣传优秀事迹。
四、几点说明
1.各教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次推荐工作,并对申报者提交的材料和数据负责。
2.申报人员注意事项
(1)严禁将学术论文当教研教改论文、科研项目当教研教改项目作为申报材料(创业就业专项教改项目、教育规划项目可作为类似教改项目参评)。
(2)要提交经学院审核并签字盖章的教学论文、教改项目和奖项等支撑材料复印件。
(3)学院填报《湖南文理学院2024-2025学年教学质量优秀奖推荐统计表》要注意推荐人员排序,并按规定签署关于参评条件第一条的具体评价意见,学校资格审查将按文件要求规定的报送比例直接剔除排后人员。
附件: 1.《湖南文理学院2024-2025学年教学质量优秀奖申请表》
2.《湖南文理学院2024-2025学年教学质量优秀奖推荐对象统计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11月3日
附件1
湖南文理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申请表
(20 -20 学年)
申请人 |
性别 |
职称 |
联系电话 |
推荐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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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年教学质量测评、工作量情况 |
学期 |
教师教学质量测评总分 |
教师教学质量测评是否在学院前20% |
教学工作量(折合课时) |
第一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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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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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年教研教改论文 |
序号 |
论文题目(第一作者) |
刊物名称 |
级别(核心/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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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年教研教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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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编号 |
排名 |
级别(国/部/省/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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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学获奖情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编号 |
排名 |
级别(国/部/省/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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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学生竞赛获奖情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编号 |
排名 |
级别(国/部/省/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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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补充说明(可加页) |
申报人的诚信承诺 |
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可信、可查;无任何师德师风问题,未受到任何学术不端、教学差错、教学事故处理;足额完成了教学任务。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
教学院初审及推荐意见 (备注:申报材料是否属实;是否同意推荐) |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教务处审核意见 |
是否完成了相应的教学任务。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科学与社会服务处审核意见 |
是否存在学术不端现象。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审核意见 |
是否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的处理或处分。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教师发展中心审核意见 |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说明:
1.各类获奖证书、立项文件等附件的复印件整理成册加目录,由所在学院确认签字。
2.各教学院严格把关,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且对其师德师风和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鉴定。
3.为减轻申报者负担,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核工作由教师发展中心统一组织,申报者无需单独请求审核。
附件2
湖南文理学院2024-2025学年教学质量优秀奖
推荐对象统计表
学院
学院院长签字: 学院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