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听课制度提升思政课教学质量的通知
作者: 来源:教师发展中心
时间:2026-03-19 15:08:16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压实校院两级育人责任,全面提升思政课教学质量,现就领导干部听课任务补充通知如下:
1. 校级领导:每学期听思政课不少于2节。
2. 教学院院领导:每学期听思政课不少于4节。
3.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副院长、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思政课不少于6节。
请按要求统筹安排,确保听课任务落实到位,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将听课情况纳入教学院年度考核。
教师发展中心
2026.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