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听课制度提升思政课教学质量的通知

作者: 来源:教师发展中心 时间:2026-03-19 15:08:16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压实校院两级育人责任,全面提升思政课教学质量,现就领导干部听课任务补充通知如下:

1. 校级领导:每学期听思政课不少于2节。

2. 教学院院领导:每学期听思政课不少于4节。

3.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副院长、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思政课不少于6节。

请按要求统筹安排,确保听课任务落实到位,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将听课情况纳入教学院年度考核。

 

教师发展中心

2026.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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