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湖南文理学院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作者:张鹏 来源:
时间:2023-05-19 17:28:44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部署,切实提高我校新入职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与教育教学业务能力,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细则》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我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校新入职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包括专任教师、辅导员、实验技术人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管理人员、从非专任教师岗转入专任教师岗的人员、我校承担有临床教学任务的医护人员以及往年未通过考试需要补考的人员。
二、培训安排
培训分课程培训和校本培训两个阶段进行。
(一)课程培训
课程培训采用线上培训,由学校统一组织,个人进行网络申报后,在省高师培训中心线上培训平台完成学习。线上培训平台开放学习时间为7月1日—10月10日,学习课程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
(二)校本培训
校本培训由学校教师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省高师培训中心负责督导。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训为我校组织的校本培训,培训时间为9月-10月。培训形式有专家讲座、观摩交流、学术沙龙、教育实习等。课程模块分为基本素养、教学技能、学术沙龙、心理辅导、教育实习。
三、考试组织与考核
修满规定的线上课程培训和校本培训任务的申请人方可参加岗前培训考试。考试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课程考试
考试科目为四门,其中“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为闭卷考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为开卷考试。考试时间一天,初步定在10月中下旬(以教育厅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二)综合考核
考核科目为“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综合内容。主要考核校本培训中参训学员平时表现、片段教学评价成绩、闭卷考试成绩和跟岗实习情况。考核合格者,由学校颁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训合格证书,并向省高师培训中心提出建议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学员考核成绩8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排名前15%为优秀学员。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参加培训人员(含补考人员)培训与考试报名时间为7月1日-9月10日。报名系统将于9月10日24时关闭,关闭后不予补报。
(二)报名方式
申请人登录湖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省高师培训中心”)网站(http://szpx.hunnu.edu.cn/)报名注册。报名程序:找到岗前培训报名入口→实名认证→填报相关个人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提交报名信息→学校进行初审→通过初审→报省高师培训中心。
五、材料提交及缴费
(一)材料提交
各单位于6月26日下班前填写好本单位申报人员《2023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学员名册》将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逸夫楼B406,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sfzzx@huas.edu.cn。
(二)缴费
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有关收费标准的批复》(湘价函〔2013〕221号)执行,培训费为200元,考务费为200元。补考人员的补考费:考务费40元/门。
六、其他规定及要求
(一)按教育部规定,培训结束后将组织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我校教师上岗资格认定聘用、我校教师资格证申报的依据之一。新任教师经过校本培训考核合格方可独立承担课程主讲任务。
(二)参考教师必须在首次报名考试后三年内通过全部五门科目的考试才能获取《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三年内未拿到合格证书的,需重新参加新一轮的岗前培训与考试。
(三)《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从合格证书落款日期算起),持证人需在合格证书有效期内申请认定我校教师资格。2021年及以前获取《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的持证人可在2023年前完成我校教师资格认定,2024年1月1日起,该类人员申请认定我校教师资格证须重新参加岗前培训和考试。
(四)参加培训的人员应认真学习,不得无故缺席;如确因工作需要请假的,应提前将单位负责人审批的纸质版请假报告交教师发展中心B406办公室;无故旷课每次扣5分,因事请假每次扣3分,以10分为基数直到扣完为止。
联系人:张鹏;联系电话:0736-7189599 ;2023年岗前培训QQ群:721080869(申请入群时请注明单位+姓名)
附件:湖南文理学院2023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学员名册
教师发展中心人事处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