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关于印发《湖南文理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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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05 15:25:09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湖南文理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经学校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湖南文理学院
2022年5月5日
湖南文理学院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
课堂教学是高校人才培养工作的中心环节,它直接关系着人才培养质量。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是对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是保障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及《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推动教学质量评价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强化全校教师质量意识,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人才培养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原则
1.科学性原则
遵循高等教育规律,以实事求是的态度,系统、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教师课堂教学过程及效果,重视客观条件与主观能动性相结合,目标、条件、过程和效果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
2.导向性原则
评价应全面综合反映教师课堂教学工作状态和水平,也应发挥其导向性,秉承学生中心、产出导向和持续改进教学理念,促进教师开展教学改革和课程思政。
3.可操作性原则
评价指标应有明确的内涵和标准,突出重点、点面结合。符合我校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4.发展性原则
评价过程及其结果的应用,应注重教师教学能力的发展性,促进教师专业水平的发展和教学能力的提高。
二、评价对象
教学质量评价的对象为承担我校全日制本科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含兼职教师),按课程所属教学院进行归口。
若有两位教师在同一学期为同一部分学生分先后开设同一门课程时,要对每位教师分别进行评价;同一位教师同一学期为同一部分学生讲授不同的课程,要按每门课程对教师分别进行评价。
三、评价内容和标准
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包括: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教学效果等方面的内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标准主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工程教育认证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并适时更新调整。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参照表(学生用表)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参照表(督导用表)分别见附件1、附件2。
四、评价组织与实施
1.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在主管校长领导下,由学校教学督导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2.教学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由“学生评价”“教学院评价”“学校督导评价”和“同行评价”四个项目组成。评价得分按学生评价占55%、教学院评价占30%、督评专家评价占15%标准计算。
(1)学生评价。学生评价工作由教学督评与教师发展中心统一组织,由各教学院负责具体实施。学生评价由学生对每位教师予以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
(2)教学院评价。教学院评价由教学院教学督导组依据教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方案进行评价。教学院评价应实现对每学期学院所属课程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全覆盖。
(3)学校督导评价。学校督导评价由委员会组织实施,主要依据教师的教案、教学手册等教学资料及平时听评课情况。
(4)同行评价。由系或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实行同行互评。同行评价得分供教学院评价参考,不纳入教师课堂教学评价总分计算。
五、评价结果应用
1.教学督评与教师发展中心在每学期初将上学期的评价结果反馈给各教学院,学校对各学院教学评价得分前20%的教师予以通报表彰。各学院应将评价结果反馈给教师本人,学院对评价得分较低的教师要进行质量跟踪,帮助教师改进和提高教学质量。
2.各教学院应将每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3.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用于湖南文理学院高教系列职称评审。凡申报高教系列职称评审的教师可申请接受学校专门组织的课堂教学学校督导评价,其近3年内学校督导评价评分须均分达到85分及以上;其任现职以来所任教课程课堂教学评价结果均应合格,优良率在80%以上。
4.教学评价评分在学院排名后5%的教师,本人要写出书面分析、改进提高的期限及措施,教学院要对其教学能力提升进行帮促,近三年教学评价评分累计2次学院排名后5%的教师,则要求其参加学校教师教学能力精准提升班学习。
六、其他
1.本办法自2022年秋季学期起执行,原有相关办法一并废止。
2.本办法由学校教学督评与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湖南文理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参照表
(学生用表)
2.湖南文理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参照表
(督导用表)
附件1
湖南文理学院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参照表
(学生用表)
评价指标及分值 |
评 价 标 准 |
得分 |
教学态度 (20分) |
1.为人师表,师德师风好,尊重学生,教书育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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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仪态端庄,精神饱满。 |
3.遵守教学纪律,课堂管理严格。 |
教学内容 (30分) |
1.教学目标和任务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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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学内容充实,信息量适宜;讲课条理清晰,重点突出,难点解释清楚。 |
3.能反映学科发展前沿,注重知识应用和创新实践能力培养。 |
4.融入课程思政元素,注重课程育人。 |
教学方法与手段 (25分) |
1.讲课具有感染力,能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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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语言准确简练,逻辑严谨,形象生动;板书工整,书写规范。 |
3.因材施教,善于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启发式、讨论式、研究式)教学,师生互动良好。 |
4.恰当有效地使用板书和多媒体教学手段。 |
5.注意指导学生掌握本课程的学习和研究方法,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
6.布置与批改作业认真及时,辅导答疑耐心细致。 |
7.考核方式合理,成绩评定有理有据。 |
教学效果 (25分) |
1.学生基本掌握了该课程的主要知识和技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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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生创新思维、设计能力分析及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得到提升。 |
3.学生学习收获较大,课程学习对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有较大帮助。 |
附件2
湖南文理学院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参照表
(督导用表)
评价指标及分值 |
评价标准及评价说明 |
得分 |
教学态度 (10分) |
教学准备充分,仪表端庄,精神饱满,充满激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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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课认真,教案、教学手册规范完整。 |
教学内容 (30分) |
教学内容体现产出导向,围绕实现课程目标和毕业要求;教学进度符合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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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娴熟,讲解流畅,表达准确,重点突出,难点剖析清楚。 |
紧密联系生产生活实际、学科发展前沿和最新研究成果,有效启发学生思维和提高学生解决复杂社会、工程问题的能力。 |
教学素材和资源选择与组织得当,文字、图表等运用严谨规范。 |
能充分挖掘课程思政元素,注重课程育人,突出教学内容的思想导向,培养学生追求真理、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鼓励学生勇于探索和创新。 |
教学方法 (20分) |
教学方法选择与运用合理,问题设计得当,富有启发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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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学生批判性思维、探究意识、创新精神培养。 |
合理运用板书和多媒体等教学手段,充分应用信息技术与课程资源支持课程教学。 |
注重学生中心,强调师生互动。 |
教学组织 (10分) |
教学理念先进,教学过程管理有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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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环节衔接紧密,时间分配恰当,课堂调控有效。 |
教学效果 (25分) |
学生到课率高,参与度高,课堂气氛活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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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较好的达成教学目标,学生知识掌握、能力培养效果明显。 |
能有效激发学生自主学习和探究学习的积极性,课程育人目标得到落实。 |
教学风格 (5分) |
较好体现高校课堂教学特色和教改创新要求,特色鲜明,风格突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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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文理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2年5月13日印发